高分···懂患上的帮我回应下 没有最好谜底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实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叨教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风行症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二、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营业、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明国家规定管理的风行症。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胶葛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珍贵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珍贵或剧、毒、麻药品亡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五、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检查核对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包管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逐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抒难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二)各科室医师鄙人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大夫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实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措置。 (五)值班大夫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叨教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患上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去。 (七)值班大夫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实时传达手谕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实时向院领导叨教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社团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社团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病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酷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酷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明法定风行症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风行症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颠末净化消毒,风行症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病院污水须颠末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措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改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着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酷笃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社团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明确承认后挂号、存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二、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哌嗪、数目等,任何人不患上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患上为本身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订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打针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患上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备,哌嗪、剂型、剂量、单元、用处书写不错,不患上涂改,若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二、药品名称、剂量、单元以《中华群众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处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打针,以及每次剂量和逐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处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五、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患上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至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药剂科主任或医务科领导批准。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患上超过2日极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麻醉药品每次处方打针剂不患上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稀等不患上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患上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如住院重危病人或癌症晚期病人确需超过限量使历时,应由科主任申请,并经院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逐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别离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二、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包管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酷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大夫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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